关于江西两个方案事件声明
近期,据本协会了解到,由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提交、许昌学院编制的《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漂塘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两个方案”)在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登记后,未将两个方案评审登记表、文本等材料送至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情况下,编制单位相关人员在两个方案评审登记表上伪造协会工作人员签名,并依此作为协会接收两个方案的依据。
上述事实,由本协会工作人员与相关编制单位的人员联系确认。此事件严重扰乱了方案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损害了协会的声誉,侵犯了协会工作人员的名誉,基于此,协会郑重声明如下:
一、截止本声明发出之日,本协会未收到两个方案的评审登记表、文本等任何材料,协会工作人员亦未在两个方案评审登记表上签名。
二、在两个方案评审登记表上伪造协会工作人员签字期间,协会对两个方案的评审工作及申报主体(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基于两个方案产生的任何行为以及因两个方案引发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协会概不负责任。
三、两个方案的申报主体(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就此事件出具相关说明材料(盖单位公章并签字),于2018年9月30日前发送至协会矿山环境部。
四、协会就此事件保留追究上述单位伪造签名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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