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力做好冬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24-02-07

       近期,我国中东部地区将出现大范围持续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其间恰逢春节,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春节前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部署,2月5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冬春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全力做好全区冬春季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要点》指出,自治区大部分地区冬春季降水量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但随着近些年极端天气的增多,强降雪形成的大量积雪覆压和冰雪消融过程中受冬春季时期气温变幅较大的影响,土壤含水量增多,岩土体承载压力增大,岩石因温差效应导致膨胀和收缩,岩石破碎加剧,存在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全区冬春季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主要为大兴安岭南段重点防治区和黄土丘陵重点防治区,重点时段为雨雪冻融交替时段。

  《要点》要求,全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转变思想认识,增强底线思维,充分认识融雪期间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和危害性,聚焦雨雪冰冻天气、气温急剧变化等重要时段和人口密集区、融冻影响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地质灾害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对边坡、陡坡、危崖、沟谷、黄土地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在建工程、交通沿线、矿山区域、旅游景区等重点防范区进行重点排查,紧盯冻融交替等重点时段,严防冰冻及冰雪消融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强应急准备、应急值守,加强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协同配合,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应急装备设备等物资,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证书查询 |留言板|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2层 电话:010-62119819

京ICP备1205217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900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