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专家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鄂尔多斯盆地延安气田甘泉劳山油气开采等5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5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jyang@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23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