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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废弃矿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在郑州召开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21-10-27

       10月22日上午,全省废弃矿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在郑州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景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建慧,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范玉龙通报废弃矿山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自7月份全省废弃矿山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废弃矿山集中整治行动。各级自然资源和公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等有效举措,对全省废弃矿山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严厉打击整治,对私挖滥采、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据统计,全省共立案查处287宗典型违法案件,向公安机关移交3750宗问题线索,完成废弃矿山治理修复约2万亩,正在修复5.13万亩,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个别地方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积极、恢复治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依然严峻。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强化举措,增强从严整治修复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进废弃矿山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工作,利用图斑核查成果,突出问题导向,分清问题类型,切实做到底数清、位置明、责任实。要按照“控新治旧”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新增露天矿山实行严格审批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坚持分类施策,根据“宜水则水,宜草则草,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原则,科学制定修复方案,加强对生态修复项目的监管,坚决杜绝“借修复治理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的行为,对拒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提起公益诉讼,依法追究破坏生态环境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公检法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废弃矿山整治和修复,为全省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交办任务、明确要求、传导压力。一是提升政治站位,迅速开好一个会议。各地要迅速召开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废弃矿山综合整治专题会,深入研究,加压推进,确保层层扛稳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二是聚焦“控新治旧”,抓紧完善一个方案。聚焦任务清单,提高整治标准,抓紧完善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推进目标清单化、任务台账化、整改责任化。三是提升治理成效,健全一套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专班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四是着眼全面整治,深入组织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要依托自然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监管平台,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天眼”系统等技术手段,开展全面摸排,澄清问题底数,精准认定修复责任。五是严格动真碰硬,重点查处一批案件。要动真碰硬,铁拳出击,对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多发地区彻查一批、督办一批、曝光一批、问责一批,坚决遏制违法采矿破坏生态新增问题。六是保护绿水青山,修复治理一批矿山。要高质量编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坚定决心信心、集中力量资源,加大整治力度,加快修复步伐,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整改任务较重的洛阳市、平顶山市、巩义市、襄城县作表态发言。

  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林业局等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涉及整治任务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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