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锦州市局安排部署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来源:自然资源部 作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21-07-27

       7月22日上午厅内工作,锦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收听收看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的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会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斌立即召开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传达部署会议精神,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传达学习国家、辽宁省关于汛期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会议精神和刘兴伟厅长的讲话要求,并安排部署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各项责任,熟记并严格落实预案,做实做细做好预报预警、值班值守、群测群防等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巡查排查力度,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隐患的巡查排查力度。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汛期巡查排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各县(市)区在原“三查”工作基础上,汛期每次强降雨期间都要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上报《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报告表》,同时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也要对重点地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排查,填报《地质灾害巡查记录表》,重新完善巡查排查工作制度,将汛期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细化应急预案流程,做好地灾速报工作。各县(市)区局相关负责人要把《锦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时刻放在手上,应急响应流程牢记心中,认真做好应对灾情险情速报和处置准备工作。细化并制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和《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重新梳理预警预报、巡查监测、灾情险情信息上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预警会商、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技术支撑等各项工作步骤。 

  四是组织业务培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近日,该局将组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邀请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技术支撑单位进行授课,落实此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讲解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等相关知识。 

  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无阻。各县(市)区局地灾防治人员汛期要24小时保持在岗在位,手机、传真保持畅通。细化值班值守和月报速报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市局将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县(市)区局值班值守情况,超过两次不在岗或漏岗情况将予以通报并问责,情况严重的将严肃追责。 

  六是及时预报预警,加强对接会商研判。组织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汛期每日与市气象部门对接会商一次,强降雨时段加强与市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做好会商记录,做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日常预报预警和实时预报预警更及时、更精准。 

  七是明确目标任务,专家保持在岗在位。对各县(市)区驻守的专家组,再次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手段和联系方式,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工作制度,汛期无特殊情况,专家不提离开本市。同时,各县(市)区局加强与驻守专家的联系,专家组要及时督促、指导、协助做好趋势预测、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证书查询 |留言板|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2层 电话:010-62119819

京ICP备1205217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900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