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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提升村庄规划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24-05-06

       今年以来,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高位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全面开展村庄规划质量提升行动,在注重加强县域统筹、分类有序推进、强化乡村设计、引导公众参与等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以编制实用管用好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助力和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成立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专班,结合乡村振兴发展目标、“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分局周密安排,形成集中攻坚合力,制定下发《盘锦市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分期分类规划提升的方式、任务和期限,扎实开展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
  二是注重分类指导,开展质量评估。对2019-2022年编制的涉及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和大洼区共200个村庄规划,组织开展质量评估。经评估,能满足“三条控制线”等底线红线管控要求,以及能有效指导村庄建设实施的村庄规划,尽快履行审查报批程序,上图入库;只需局部调整即可满足要求的村庄规划,通过规划修改、局部调整等方式,落实各类管控底线与约束性指标,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和乡村风貌。日前,质量评估情况已全面完成,并以县、区为单位形成了书面评估报告。
  三是注重地域特色,强化乡村设计。立足现有资源,尊重村庄发展,聚焦乡村整体风貌引导、乡村空间治理能力,结合盘锦市乡村建筑风貌设计,将建筑高度、层数、屋顶形式、立面色彩等要求纳入村庄规划进行管控,切实引导村民合法合理建房;深入挖掘乡村特色、保护历史文化、完善设施配套、提升空间品质,注重解决“千村一面”、“有新房无新貌”等问题;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乡村规划设计落地实施。
  四是注重村民参与,开门编制规划。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引导广大村民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和项目谋划。在充分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和布局,明确农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布局和配置规模。按照能落地、利监督原则优化村庄规划成果表达,采用村民看得懂、接地气的表达方式,设计推出“简化图纸+村规民约”的村民使用版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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