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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力争三年完成63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来源: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 作者:赵蕾 发布时间 2022-01-18

       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简称《行动计划》),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涉及18个市(州)的63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约3.13万亩。

       四川作为矿产资源大省,多年来在开发过程中形成了大量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近年来,四川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8.82万亩。目前,全省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已经完成,黄河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

       根据《行动计划》,四川将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补充调查,识别历史遗留矿山权属和生态环境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批分期推动历史遗留矿山应治尽治。《行动计划》将全省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分区划分为九大生态修复区,覆盖区域总面积48.6万平方公里。其中,在长江干支流10~50公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区,将加快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等;在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区,将推进草场、湿地恢复,提升水源涵养功能。

       为促进工作,《行动计划》要求,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体系。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坚持“谁修复、谁受益”,通过政策激励,吸引社会各方投入,探索实施“生态修复﹢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社会投资方、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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