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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进陇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后恢复重建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王锋 发布时间 2020-11-11

近日,甘肃省政府印发《陇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提出,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将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灾后重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相衔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面恢复。

今年8月以来,3次暴雨袭击甘肃东南部,波及面大、破坏程度深,涉及该省陇南、甘南、天水、定西、平凉、庆阳、白银7个市(州)的44个县(区)。灾区发生大面积洪涝,引发地质灾害1436起,133.44万人受灾。

《总体规划》提出,考虑到灾区地灾多发,对原址不宜居住、住房倒塌或严重受损的群众,分步实施搬迁安置;对受灾频繁且严重的村(社),通过避险搬迁推进整村整社搬迁;对威胁城镇、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人口聚居区,不能或不宜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重大地灾隐患点,实施综合治理,消除地灾隐患;将新增地灾隐患点纳入甘肃省地灾信息系统,与自然资源部地灾隐患点库联通;完善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加强市(州)县(区)地震、气象、洪涝、地质等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

《总体规划》强调,优先保障重建项目用地指标,开通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占用耕地的可边占边补,免收耕地开垦费,以土地整治项目中新增耕地落实占补平衡。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调整补划。需异地重建的工业或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不含商品住宅),同一宗地只有一个用地意向者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总体规划》明确,省级优先安排、统筹调剂、分类保障恢复重建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合理区分原地重建和异地重建区域,统筹安排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项目等重建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核定重建用地规模,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安排重建项目,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提高森林覆盖率,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完整性,逐步修复其生态系统功能。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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