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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地灾须强化责任追溯

来源: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 2016-06-17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玩忽职守随时可能造成超出地质灾害破坏力本身的危害,要让所有相关人员保持警惕,绷紧防治地灾这根弦

       近日,湖北省兴山县对重点旅游景点(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对地灾隐患排查不力的3名景区安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地灾防治中,加强责任追溯,惩戒玩忽职守,可谓堵住了一大隐患。

       受超强厄尔尼诺气候影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已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中旬,全国已发生地质灾害711起,造成70人死亡或失踪。面对极端天气和严峻的防灾形势,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治理、预警等工作是否及时到位,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容有半点闪失。

       然而,明知责任重大,一些地方及个人却心存侥幸,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玩忽职守。有的地区多年未发生地灾,管理者就思想麻痹大意,行动敷衍应付。说是拉网式排查,其实是走马观花;说是应急演练,其实只是摄像拍照做做样子;说是加强管理,其实只是签订一纸责任书,具体责任并未落实。上述行为,是地灾防治工作的“隐患点”,随时可能造成超出地质灾害破坏力本身的危害。

       因此,要进行责任追溯,让所有相关人员保持警惕,绷紧防治地灾这根弦。《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在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有法律法规“撑腰”,还要在具体工作中强化责任追溯,才能形成震慑。如果地质灾害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就必须从上到下追查到底;对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不力、“规定动作”履职不到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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